1、问:改变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性质缴纳30-40%的土地出让金,该土地使用权如何后续计量。
2、答:企业应当先按照土地出让合同金额确认土地使用权和相关负债,再冲销原已入账的固定资产和资本公积,并以确认的无形资产-土地使用权,按使用期限摊销。请问,如果企业改制时对划拨地已按评估价值调账,并按评估净资产折为实收资本,现在划拨地变性按出让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,依据知识库的解答,无资本公积金额冲销该如何账务处理(评估值已折为实收资本,不可能冲销实收资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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